各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:
為了進一步維護和田地區建筑市場秩序,引導建設市場各方主體合理確定定額人工水平,保障建設各方合法權益。根據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》(區政府令第138號)和《關于開展全疆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調研工作的通知》(新建造函字〔2020〕3號)要求,經過對地區建設工程定額內市場人工費單價進行測算,形成2022年建設工程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,現予以發布實施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信息是編制工程概算、施工圖預算、招標控制價、投標報價、簽訂施工合同、辦理工程結算的參考依據,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執行。
二、地區范圍內建筑、裝飾裝修、安裝、市政、仿古建筑及園林、房屋修繕、抗震加固及鋼結構等工程定額內市場人工費單價,參考下列標準執行調整:
(一)建筑工程人工費單價調增13.05元/定額工日,即調增至108.38元/定額工日;
(二)安裝工程人工費單價調增13.42元/定額工日,即調增至111.42元/定額工日;
(三)裝飾裝修工程人工費單價調增14.36元/定額工日,即調增至119.22元/定額工日
(四)機械人工費單價調增13.42元/定額工日,即調增至111.42元/定額工日。
三、定額內市場人工單價的調整是對定額人工單價找差,調增部分單獨列項,只計稅金,不計取其它費用。
四、本次調整人工費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,已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執行,已經完成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不再調整。
五、本建設工程定額內市場人工費單價信息由地區住建局負責解釋。
和田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2年5月10日